熱點!副鎮長“脅迫”他人妻子發生關系?警方:未發現脅迫行為;紀委:已處分,降為二級科員
2023-05-18 17:04:26 來源:極目新聞綜合
近日,四川遂寧一網友在某論壇發帖,稱蓬溪縣某鄉鎮一副鎮長吳某春利用職務之便,“脅迫”他人妻子發生不正當關系,破壞家庭和諧。該網友在發布的網帖中質疑,此事向相關部門反映后,當地警方未予立案,后發現該副鎮長僅被撤職處理。
5月17日晚,當地警方回應封面新聞記者稱,網上所傳吳某春“脅迫”他人妻子發生不正當關系不屬實,現有證據未發現有脅迫行為,強奸犯罪事實不成立。蓬溪縣紀委監委稱已給予吳某春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調離原單位。
(相關資料圖)
網友舉報副鎮長“脅迫”他人妻子發生關系
5月15日,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居民范江(化名)向媒體反映,2022年11月開始,吳某春利用職務之便,“脅迫”自己的妻子劉某與其發生關系,隨后以此為把柄威脅劉某保持不正當關系,目前兩人正處于離婚冷靜期。
范江的親屬在四川當地網絡論壇發表帖文稱,蓬溪縣居民范江和其在蓬溪縣某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工作的妻子劉某結婚多年并育有子女,但從2022年11月中旬起,蓬溪縣群利鎮副鎮長吳某便利用職務之便,添加了范江的妻子劉某微信,“隨后利用領導職務強行約劉某見面”,在明知劉某已婚已育身份的前提下,“在車內脅迫”劉某與其發生性關系,劉某“迫于對方強權的壓制和威脅,也不想因此事鬧得單位人盡皆知,更不想因此事葬送原本幸福而又美滿的家庭,只得忍氣吞聲妥協。”
網友發帖爆料(圖源:上游新聞)
范江提供的書面證據顯示,4月16日,范江發現妻子劉某與吳某的不正當關系后,劉某曾向蓬溪縣公安局提出控告,稱吳某對自己實施了強奸的犯罪行為。4月19日,蓬溪縣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稱經該局審查認為,現有證據不足,“無法確定是否有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警方:“脅迫”不屬實
據警方介紹,今年4月17日0時20分,蓬溪縣公安局蓬南派出所接到范某龍報警,稱其老婆劉某被吳某春強奸。接警后,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聯合蓬南派出所立即開展調查。
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圖源:上游新聞)
經警方調查,2022年11月,吳某春通過社交APP與相鄰鄉鎮劉某聯系,相互介紹交流后互加微信好友。
“通過充分調查取證后查明,未發現有吳某春脅迫劉某的證據,強奸犯罪事實不成立。”警方透露,經刑偵大隊聯合法制大隊、縣檢察院進行了會商,一致認為無證據證明吳某春有強奸事實,遂作出了不予立案的決定,并書面送達當事人。
紀委監委:降為二級科員,調離原單位
蓬溪縣當地知情人士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紀檢監察機關在接到范江的舉報后,立即對范江投訴展開了調查,確認了吳某確與范江的妻子劉某有約半年的不正當關系,“吳某屬于未婚的狀態,但范江妻子是已經結婚,這種行為已經違規,是否涉及更多的違紀違法問題暫不明確。”
范江提供的舉報材料稱,5月6日下午,蓬溪縣紀委、信訪局與其見面時,對其通報吳某已經降為二級科員,不再擔任領導職務。5月15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從群利鎮政府確認,吳某目前已經不再擔任該鎮副鎮長。
據報道,因吳某春違反生活紀律、國家法律,經縣紀委監委研究,根據《黨紀處分條例》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決定給予吳某春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調離原單位。處理情況當天向當事人及其親屬進行了當面反饋。
(極目新聞綜合上游新聞、封面新聞)
關鍵詞:
相關閱讀

